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4号学生宿舍楼桌椅床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江西精誉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校具产业园D5、D6厂房
中标金额:壹佰伍拾陆万肆仟叁佰零壹元整(1564301.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壹佰伍拾陆万肆仟叁佰零壹元(1564301.000000 元)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金庆钢木家俱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号跨境电商产业园*期3幢**区4层*****号
中标金额:************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元整(*******.**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北*公里处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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