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建安估算费约****元。
2.3 招标范围: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及后续服务等。
2.4 服务期:同建设期。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跟踪审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 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任何在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3.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3.7.4项目服务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考勤及处罚。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年6月至8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跟踪审计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跟踪审计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8.3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跟踪审计、胥浦家园人才公寓工程监理两个项目,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获取时间: ****年 9月20日至****年 9月 2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数字证书”登录****************”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 元/标段,售后不退。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9月30日**时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开标室(*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地 址:仪征市*年南路9号 地 址:仪征市*年北路***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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